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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法律的融合促进监狱中的和解与内战

荆楚网(湖北日报)(通讯员 张平 谢博文)近日,在南梁县看守所,经过惩教民警多日耐心细致的调解,情感、原则、法律相结合,执行对象肖某与申请执行人倪某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并达成了长期付款协议。贷款纠纷顺利解决。 该问题起因于肖先生与聂先生之间的贷款协议纠纷。因肖全未按照法院裁定履行义务,拖欠聂某的金额达476万余元,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10月14日,肖某全被送往那县看守所逮捕。 刚进设施的时候,萧莫权心情不好,不愿意履行其付款义务。针对这一情况,看守所民警并没有简单地将管理局限于看护层面,而是将其视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契机,积极介入。他们与肖木全先生进行了多次深入对话,开展了具体的教育改革活动。 “维护法律权威是必要的,但我们希望找到一种方法,既能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能让执行主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义务。”负责此案的惩教警官表示。在调解过程中,民警不仅训诫,还耐心地为肖先生算“律师费”、“经济损失”、“家人之爱”、“道德操守”四个账目。 民警们真诚的对话,如春风化雨,渐渐地融化了肖先生心中的坚冰。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逃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自己陷入更深的问题。经过几天的继续教育和引导,肖某全的态度从最初的抵制、被动转变为愿意主动沟通、解决问题。 10月21日,双方在南漳县看守所警方主持下进行现场调解。肖先生当场表达了歉意,并提出了现实的还款方案。他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聂先生支付了30万元,并承诺2025年、2026年腊月29日前各返还50万元,剩余理赔金额将于2025年支付,预计农历12月29日之前全额还清。 2029年按照原民事调解书内容。此外,双方同意分居现就肖先生名下位于城关市凤凰街的房产补偿价格进行协商。本协议明确规定,如果小泉不按照本协议行事,执行申请人聂某有权恢复执行原有效法律文件。聂先生自愿放弃其他权益,肖女士承担案件执行费51303元、诉讼费用23268元。 鉴于肖先生承认错误并履行部分付款义务的真诚态度,南阳县人民法院于10月21日下午依法作出初步解除司法拘留的决定。 至此,这场看似陷入僵局的纠纷在看守所专门的“调解室”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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